马钢建筑钢材新政浅析

--草木百年新雨露

2014-08-25 17:05 来源: 我的钢铁网

8月12日,马钢在马钢宾馆召开建筑钢材代理商会议,会议针对当前的定价模式展开大讨论,初步确定整改方案。

8月18日,新价格政策正式公布。

8月23日,马钢在安徽几个重点城市出现价格大幅下降的情势下,再次紧急召开内部定价会议,商谈新政试运行的事宜。

8月25日,马钢开始在马鞍山与合肥地区开始限价销售,作为新政前夕的演习。

至此马钢持续了275期的“月定价、旬调整”的定价模式逐步退出马钢的历史。期待已久的新政犹如新雨露一般润泽几近干涸的大地。在此,小编将新老政策做个梳理和对比,呈现给大家。

一、“月定价、旬调整”到“月定价、日调整”

2014年1-8月份,在8月经销商会议之前,马钢经销商一直执行“月定价,旬调整”的二次定价模式。即每月经销商按马钢当期月度钢材出厂价格表减到款批量优惠订货,即月度定价。每旬,马钢根据市场变化,通过对客户成本的测算以及对未来价格走势的判断,以销售定价贴近市场为原则,再对当期的月度定价按旬进行加价或降价调整,即旬调整。9月份开始,“月定价”的模式主体不变,但旬度追溯和退差措施改为日调整。即马钢销售公司成立特别成立定价小组,每日根据不同市场当地市场行情确定每日定点仓库的销售价格,在此价格基础上,对在成品库发货实行一定优惠,该优惠由马钢另行决定和发布,暂时没有明确。经销商根据马钢销售公司每天的指导价格自行决定市场销售价格。

二、“月度全额”到“三次分期”付款模式

2014年1-8月份:在每月22日前(含22日)支付下月全额货款的50%以上,28日(含28日)前支付完毕下月全额货款。9月份开始,每月的货款在上月28日、当月8日、18日,分三次支付货款,支付比例为总额的35%、35%、30%。同时,1-8月份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款项,则现款享受一定时间的反贴息天数,承兑汇票享受一定时间的免息天数。但9月份开始,每旬按期到款,享受当月销售量20元/吨的优惠额度。其他的反贴息与免息一律取消。

三、优惠标准调整

2014年1-8月份,马钢的吨位优惠统一为130元/吨,同时根据实际订货量、仓储直供比例、付款时间等指标进行月度考评,得AAA者6个月后逐月返还结算税前资金额的1.0%、AA者返还0.5%、A者无返还。9月份开始,经销商在马钢方留存的6个月返利作为9-12月份经销商确保完成年度协议量的保证金。同时实行批量优惠政策。具体表现为:

一档:≥10000吨/每月,优惠70元/吨

二档:≥5000吨/每月,优惠60元/吨

三档:≥1000吨/每月,优惠50元/吨

批量优惠以三档为基准,优惠幅度50元在当月结算价格中体现,其余批量的优惠幅度的差额部分在次月结算价格中体现。

另外,如经销商按月按协议量订货、按要求时间支付货款、并按要求均衡完成月度协议量,马钢按9-12月份实际销售量,给予经销商方10元/吨的年终返利。

草木生而不息、相传百年所滋润的是新的露水,作为国内首屈一指的大型钢铁联合企业,马钢有着他深厚的历史底蕴,但同时更需要新的改革措施。当前在建筑钢材销售方面的点滴改革或许在马钢的历史中微不足道,但它的影响在当前的行业环境中仍然不容小觑。

首先,在融资困难的环境下,极大得降低了马钢经销商的资金压力。从前的全额打款,虽然有贴息,但在融资日益困难的钢贸行业中,商家的压力不言而喻。现在改为旬打款,压力减少了2/3。

其次,市场定价更加灵活。之前旬度阶段性定价,在市场价格频繁波动的时候,商家的退差鲜有退差到位,经销商与钢厂经常处于博弈之中。为了争取退差幅度,造成每旬后期杀跌操作,有价无市,不利于市场正常运行。而新的措施,钢厂紧跟市场波动,贴近市场,灵活变动。据悉,每日马钢定价小组将在每个工作日下午4点收集当天售价信息,第二天上午9点开市之前给出指导价格,避免了钢厂与经销商的信息不对称。当然,这对钢厂的服务水平以及执行力提出了新的挑战。是利是空,我们拭目以待。

(Mysteel.com钢材部编辑,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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