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多措并举推进治污 松花江干流又见水清鱼肥

2011-06-02 08:42 来源:新华网 作者:高淑华、刘景洋

曾经污染严重、部分江段难见鱼类的松花江干流最近又见水清鱼肥。黑龙江省同江市渔民曹同海今年开江第一次出船就满载而归,不仅有五斤多重的鲤鱼,还有鲟鳇、鳌花等名贵鱼类,这让他喜出望外。

黑龙江省三江环境监测站站长宋男哲告诉记者:“鱼是水质的检验员,有大鱼、名贵鱼类说明松花江水质好转了。这仅是黑龙江省多措并举推进松花江干流治污见成效的一个缩影。”最新监测显示,松花江同江出境断面的溶解氧浓度已超过10mg/L,达到一类水质标准。

领导目标责任制促松花江治污提速

据了解,松花江是我国第三大河,全长1927公里,流经吉林、内蒙古、黑龙江等省区,流域面积55万平方公里。干流起于黑龙江省肇源县,在同江市汇入中俄界江黑龙江。由于过去保护治理不够,“十五”末期松花江陷入严重污染状态,一些江段鱼类大量死亡。2005年发生的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曾震惊中外。

为此,国家将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纳入“十一五”规划,投资134亿元,落实治污项目222个。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厅长李平告诉记者,这个规划推动了上游吉林、内蒙古等省区治污。作为下游地区,黑龙江省把松花江治污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专门成立了以省长为组长的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包推进、地区包总量、部门包责任的“三包”责任制,明确提出“一把手”为各地区治污的第一责任人。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专门为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颁布条例,从政策法规体系上提供保障,不少地市人大把治污工作列为专项视察和执法检查,纪检委将治污进展纳入行政效能监察范畴,实施提前问责。

对治污不力的地市,黑龙江实行了省主管领导与“一把手”约谈制度,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仅2009年,就有5个地市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被约谈。副省长于莎燕和环保厅厅长还对进展缓慢的齐齐哈尔一污水处理扩建项目定期现场督办,使其在北方冬季高寒、施工期短的情况下半年内建成,创造了“松花江速度”。

多部门联动与区域限批“给力”松花江治污

多部门联合督察推进机制,有效促进了松花江干流治污。黑龙江省政府责成环保部门牵头、发改委和建设厅配合,组成联合督察组,采取“厅长包地市、处长包项目”的办法,深入各地市和企业,现场帮助解决治污中存在的问题,3年开展联合检查200余次,推动了治污项目建设。

据统计,黑龙江全省近5年累计退回、暂缓审批和否决重大建设项目116个,关停取缔污染企业1130家,限期治理1416家,确保企业废水达标排放。目前,全省抽查可能有问题的排污企业总超标率由过去的88%下降到18.6%。

黑龙江省环保厅污染防治处处长马健说,为推动治污项目建设,环保部门采取了严厉的“区域限批”措施,即暂缓审批区域所有新增水污染物项目。在全省13个地市中,有7个地市被区域限批后迅速整改。

为监管跨界河流水质,黑龙江省实行了江河水质“黄橙红”三色警戒,对5个劣五类断面提出了黄色警戒。在各地市建立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实现联网在线监测,发现污染及时治理,促进了全流域水质改善。据对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55个河流断面的最新监测,流域内水质达标率比“十五”末提高了23.6%。

多方融资保治污沿江百姓喝上放心水

多方融资增加投入,保障了松花江干流116个水污染防治项目如期建成。黑龙江省在增加30多亿元投入的同时,还创造性地通过市场化融资近70亿元,省政府与清华同方哈尔滨水务集团开展战略性合作,引资近50亿元,建设运营了16座污水处理厂,弥补了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

在所有省辖城市全部建成了城镇污水处理厂。目前,全省污水处理厂已由原来的6座发展到53座,日处理能力增加了6倍,使沿江人民群众喝上了放心水。同江市洁源污水处理厂的建立,让松花江出境水质进一步改善。这个厂的副厂长刘玉龙说,由于企业运用“生化反应结合膜分离”新技术,既解决了高寒地区污水处理难题,又使COD、悬浮物等多项指标处理效果提高10%。

“十一五”期间,黑龙江省环保部门还与俄远东4个州(区)多次联合对中俄界江、界湖进行监测。最新监测显示,松花江同江出境断面主要污染物高锰酸盐指数达标率已超过90%,溶解氧浓度达一类水体标准,受到俄方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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