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制订行动方案解决灰霾和光化学烟雾污染

2011-09-30 08:37 来源: 我的钢铁网 作者:路红

新华网河南频道9月30日讯:上周,连阴雨后出现的蓝天白云让无数人津津乐道至今。为让这样的天气更多,甚至成为常态,日前省环保厅制订了《清洁城市空气行动方案》,并提出到2012年底全省城市空气优良天数平均提高5个百分点的目标。

目标

到2012年底,城市空气优良天数平均提高5个百分点

据介绍,河南省长期以来受工业燃煤、建设和道路扬尘、机动车尾气和自然气候条件的影响,大气污染问题一直相对严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机动车尾气、油烟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也逐步增加,细颗粒物和光化学烟雾造成的灰霾等大气环境问题逐步突出,空气污染呈现出区域性、复合型特征。

根据国家要求,结合河南实际情况,省环保厅制订了《清洁城市空气行动方案》,以进一步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清洁城市空气,“控制传统污染,遏制新型污染”。

方案中提出,2011年底初步建立区域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体系框架。到2012年底,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法规政策进一步健全,地方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多种污染物联合减排初见成效,灰霾得以遏制,部分区域有所改善;全省城市空气优良天数平均提高5个百分点。

方案中提出,将以工业废气治理、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等为重点领域。重点治理对象是对区域空气质量影响较大的企业、燃煤锅炉、建筑工地。需解决的重点问题是灰霾和光化学烟雾污染等。

措施

干洗行业使用什么溶剂都要管

清洁城市空气,方案给出了六大措施:

一是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和周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城区及周边禁止发展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产业及使用相关产品。强制淘汰高耗低效产能及落后工艺。关闭大气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企业。对所有燃煤工业锅炉、窑炉实施严格的排放要求。水泥行业全面达到国家排放新标准要求。

二是有效控制城区煤烟型污染。郑州、焦作、三门峡和洛阳四个重点城市建成区对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予以取缔拆除;其他省辖市建成区4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予以取缔拆除;县城(县级市)取缔2吨以下燃煤锅炉。省辖市建成区的集中供热区内,全面取缔燃煤茶炉和大灶;城区内餐饮业的饮食灶要全部使用清洁能源;禁止在居民区、居民楼和有居住、办公功能的综合楼内从事产生油烟等污染扰民的活动。

三是加强扬尘污染控制。不仅要严格控制各类建筑施工扬尘,还要强化城市道路扬尘防治。至2012年底,城市快速路、主次干道两侧裸土覆盖率达90%以上。

四是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综合治理。对我省南阳蒲山镇、洛阳吉利区、安阳铜冶镇、焦作多氟多园区等十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开展综合整治。

五是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

六是加强典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控制,认真应对复合型大气污染。对石化、化工及相关产品制造企业进行全过程控制。开展对商用及家用溶剂产品的限值管理。其中干洗行业全面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溶剂,新建和改、扩建必须采用具有净化回收干洗溶剂功能的全封闭式干洗机,不再新增开启式干洗机。已经投入使用的开启式干洗机在2011年底前必须增加压缩机制冷回收系统,强制回收干洗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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