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逐步扩大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

2011-10-25 08:22 来源: 我的钢铁网

就资源税暂行条例修改的有关问题,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有关负责人昨日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后不会对原油、成品油及天然气价格造成影响,但会影响油气开采企业利润水平。财政部将逐步扩大资源税从价定率计征范围,并适当提高税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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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原油价格与国际原油价格接轨,主要根据国内各类原油所挂靠的国际市场相关品种的原油价格确定。影响国际原油价格的因素主要有国际市场供求关系、美元走势、地缘风险、国际炒作等。在此定价机制下,国内资源税的调整不会影响原油价格水平,影响的只是原油开采企业的利润水平。国内成品油实行与国际原油价格有控制的间接接轨,调整原油资源税税率不会影响成品油价格,不存在价格传导,因此,不会增加炼油企业及消费者的负担。天然气方面,国内天然气实行政府指导价,目前,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为每千立方米1155元,天然气资源税改革后,仍执行这一基准价格。

他们还表示,这次资源税改革仅涉及原油、天然气,没有调整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的税率标准,因而不会影响这些资源产品的价格,也不会增加相关下游企业及消费者的负担。焦煤、稀土矿的税率标准在改革前已经作了调整,此次改革没有变动其税率水平,只是在资源税暂行条例中作了明确。

对于下一步资源税改革举措,上述负责人表示,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研究推进其他资源品目资源税改革,条件成熟时将逐步扩大从价定率计征范围,并适当提高税率水平,以充分发挥资源税的调节作用。(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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