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电煤合同频现捆绑式销售

2012-01-06 08:43 来源: 我的钢铁网

一年一度的电煤合同谈判落下帷幕,预计2012年重点合同煤签订量仍将大大超出发改委确定的框架方案计划量。但是,据记者了解,有些煤炭企业为了实现涨价的目的,在合同签订中采取降低煤质、捆绑销售、定量不定价等方法来规避发改委的限价令,使得今年合同兑现率不容乐观。

“2012年重点合同煤总量已汇总出来,我们今天正在开会讨论,等上报发改委、铁道部等部门通过后,才会正式对外公布。”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副秘书长梁敦实1月4日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

虽然重点合同煤签订量的最终数字还未披露,但据媒体报道,截至2011年12月29日,网上汇总煤炭合同总量为12.7714亿吨,其中电煤9.01亿吨,这已经远远高出国家发改委2012年跨省区煤炭铁路运力配置指导框架中的7.75亿吨的电煤调出总量。

在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煤炭经济研究院邢雷教授看来,合同煤签订量超过发改委确定的计划量是预料之中的事。“每年的煤电谈判很少在合同上直接谈拢价格,主要还是在讨论运力。因为铁道部可能会按照合同的一定比例来安排运力,一些企业为了争取铁路运力,就会多签一些重点煤合同。”

但是,超12亿吨的签订合同,最终能有多少通过审核,并真正落到实处,仍存诸多变数。根据发改委要求,各煤炭企业要与用户企业签订量质价齐全、真实有效的购销合同,但有些煤炭企业为了实现涨价的目的,在合同签订中采取降低煤质、捆绑销售、定量不定价等方法来规避发改委的限价令。

“今年我们公司水路运输的重点合同煤量同去年持平,陆运的减少了几十万吨。而且一些煤炭企业还同时搭售市场煤和进口煤,即一定量的重点电煤合同搭配一定数量高价格的市场煤和进口煤,价格放在一起算,发货的时候混着发,最终实际价格和销量都涨上去了。”江苏某发电集团的张先生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这种捆绑销售的做法在今年的重点电煤合同签订中并非个案。例如,山西某煤炭集团以5%的涨幅确定重点合同煤的价格,以10%的涨幅确定市场煤的价格,最终将两者以1:3的比例捆绑起来签订合同。而在沿海地区,则多是将重点合同煤与进口煤捆绑销售,从而达到价格上涨和提高销售额的目的。

而河南某燃料公司与陕西某煤炭集团签订的重点合同煤,在经历汇总后,虽然在量、价上未变,但矿别却被更换,供应的煤炭质量有所降低。“主动权不在我们,因为有战略合作,能保住量就不错了。”其负责人说道。

此外,定量不定价的情况更是普遍。湖北一家电力企业的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和往年一样,今年签订的合同都只定了供应量,而价格、质量等将在以后的补充协议中再确定。

众多发电企业认为,大量违规合同的存在势必导致今年合同兑现率不容乐观。“去年在政府的强力监督下,省内的重点合同煤基本都兑现了,但省外兑现率极差。今年兑现情况仍不容乐观。”河南某发电集团负责人表示。

“总的来看,今年煤炭供应应该能够满足需求,但受铁路运力布局的影响,内蒙古、山西、陕西等产煤地的煤炭难以运到湖北、湖南等消费量大的地方,所以估计个别地区可能出现结构性的煤炭短缺。”邢雷称。

他还指出,今年内蒙古、陕西等省进入煤炭兼并重组的关键时期,受此影响,煤炭产量会有所减少,这也会影响到今年的煤炭供应情况。(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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