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条举措改善今冬明春空气质量

2013-09-13 09:21 来源: 我的钢铁网

从省政府新闻办今天(9月12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我省将采取严格控制煤炭消费、今年淘汰任务提前到10月底前完成、强制公布重点污染企业环境信息等20项举措,妥善应对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确保我省大气环境质量好于上年同期水平。

10月底前完成今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我省将拆除一批燃煤锅炉、茶浴炉和工业窑炉。禁止新建项目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有条件的企业要充分利用外来供电。建设耗煤项目要实行煤炭减量替代。从源头上严控高硫份、高灰份劣质煤炭进入城市、企业,各地要在城市进出路口建设煤质检测站。建设市区及周边农村配煤中心,对分散取暖燃煤设施和农业用煤配给低硫份、低灰份型煤,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替代。优先建设城市建成区及周边地区热电厂煤改气工程,严格控制自备电厂和余热电厂煤炭使用量。制定发电节能减排调度方案,支持大参数高容量发电机组满负荷运转,压减小型燃煤机组发电量,降低煤炭消费量。

我省将研究制定钢铁、焦化、水泥、玻璃落后产能淘汰方案,加快淘汰进度,今年淘汰任务要提前到10月底前完成。

严厉打击非法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

我省要强制公布重点污染企业环境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厉打击一批非法排污、超标排污、恶意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小石灰、小石料、小水泥等企业整治力度。各级环保部门将选派环保监督员、驻厂员,对大气污染排放重点企业实施驻厂监管。对国控重点源企业全部实行在线实时监测,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存在问题的地方、部门和企业实行重点约谈。

提升环境监管能力,我省将推进重点企业在线监测增点控面,实现省市联网,对重点企业排放污染物进行实时监控。利用卫星遥感、气象监测等技术提高气象预测的前瞻性和准确度,监控环境空气质量变化。各市确定重点大气控制区并制定综合整治方案。

同时,气象部门将积极探索利用人工干预措施防治重污染天气。我省还将组织开展百家企业大气污染减排公开承诺、聘任万名大气污染防治义务监督员活动。建立污染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众监督和举报排污企业偷排偷放、车辆“冒黑烟”、渣土运输车辆遗撒、秸秆露天焚烧等环境违法行为。(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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