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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对钢铁产能违法违规行为有奖举报范围进行调整

为全面取缔“地条钢”违法违规生产企业,2017年我市(齐齐哈尔市)按国家、省政府的相关要求设立取缔“地条钢”生产企业有奖举报制度,对外公布有奖举报奖励形式、举报内容和举报渠道。现按照工作需要,依据《黑龙江省钢铁产能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核查工作管理办法》,对有奖举报内容范围进行调整。

举报内容调整为:齐齐哈尔市行政区划内的假借铸造企业等名义违规生产“地条钢”钢坯、钢材的“地条钢”死灰复燃生产企业;用于生产建筑用钢坯、钢材的中频炉、工频炉和未按规定淘汰的落后产能及其落后设备;已化解产能复产的企业和违规新增产能(主要有违规备案、未批先建、批小建大、不符合产能置换规定、弄虚作假,在铁合金、铸造、机械制造、船舶等行业生产流程中以延伸上下游产业链、资源综合利用等名义违规新增钢铁产能)等。

特此通知。

齐齐哈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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