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我的钢铁网 > 钢材频道 > 正文

Mysteel快讯:唐山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各成员单位: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测12月13日起受地面南风、逆温等因素影响,我市气象扩散条件转差,将出现重度污染过程。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自2019年12月13日12时起,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根据气象扩散条件,对部分领域采取加严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一)工业源停限产措施。

1、钢铁行业。

承担供暖任务的企业:在橙色预警减排措施基础上,烧结机、球团装备、石灰窑增加 20%的限产比例。

不承担供暖任务的企业:绩效评价等级为B级的,烧结机、球团设备、石灰窑停产。绩效评价为C级的,烧结机、球团设备、 石灰窑停产;高炉停产50%(含)以上。如预警响应时间超过120小时,之后时段烧结机、球团装备停产50%以上(以生产线计算停产比例)。

钢铁企业停限产计划要明确到具体装备,各县(市、区)政府将钢铁企业停限产计划统一汇总后于12月13日10时前报市应急管理局和市环保指挥中心备案。

2、焦化行业。绩效评价为B、C级的,焦炉延长出焦时间至36小时以上,停止湿熄焦作业。

3、其他行业。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工业源清单》中"橙色预警减排措施"执行。

(二)移动源限行措施。

1、钢铁、焦化、电力、化工等重点用车企业除保证安全生产和供暖的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允许进出厂区外,其余车辆禁止进出厂区。

矿山、洗煤厂、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 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其他工业企业移动源限行措施执行《关于印送(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的函》(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相关条款。

2、港口集疏运车辆禁止进出港区(保障民生物资或特殊需要

产品的国五及以上重型载货汽车〈含然气〉除外)。

3、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

4、市中心城区环城路以内以及各县(市)区城区,每天 7时至20时禁止大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5、12月13日-19日(含公休日),每天7时至20时,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含本地临时车牌,不含外地车牌),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由市文明办、市大气办向全市发出倡导绿色出行倡议,倡导市民尽量乘坐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减少驾乘燃油机动车。12月13日-19日期间,全市城市公交车实行免费乘车。

市中心城区环城路以内及以外3公里范围内、各县(市)区城区及以外3公里范围内以柴油为燃料的车辆停止使用。

资讯编辑:王小兰 021-26093106
资讯监督:王美 021-26093608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