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发改委关于落实本市大气污染防治方案的工作部署

2013-11-19 17:28 来源: 我的钢铁网

根据市委、市政府《唐山市2013-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唐发〔2013〕14号)的分工,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的产业能源控制减排工作组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主要职责是: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优化产业布局调整,加快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加大清洁能源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涉及我委牵头的具体工作有: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淘汰燃煤发电机组,整合重组和压缩过剩产能,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严格控制耗煤建设项目,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提高能源使用效率,调整生产力布局,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推进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加大工业企业节能技改力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等15项工作。目前,我委已对上述15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分别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加大工作力度,重点推进。

第一,唐山的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情况。

1、产业结构状况。2012年,唐山市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依次为9.0:59.3:31.7;其中在工业产业中,重工业占96%;在重工业产业中高耗能产业占60%。这种产业结构必然导致唐山能耗高、污染物排放量大。

2、能源消费状况。近年来,随着唐山经济的快速发展,尽管单位GDP能耗呈下降趋势,但能源消费总量仍持续增长。2012年地区生产总值比2005年增长189.09%,单位GDP能耗年均下降4.15%,但与此同时,全社会消费量增产63.73%,到2012年达到9794.07万吨标准煤,分别占全国的2.7%和河北省的32.5%。其中,工业综合能耗占全社会能源消费量的比重一直保持在70%以上。钢铁、电力、煤炭、建材、化工、焦化等六大高耗能行业综合能耗达到6963.47万吨标准煤,占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耗的95.5%。

在能源消费结构上,煤炭消费量为9811万吨,折合标煤为7107万吨,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耗的89%。能源消费总量过大,结构严重失调是导致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

第二,通过压减钢铁产能和整合重组减少污染排放。

1、我市钢铁产能压减任务。

目前,我市钢铁冶炼企业有58家,炼铁产能14175万吨,炼钢产能15273万吨。其中,首钢炼铁产能1563万吨,炼钢产能1790万吨;河钢炼铁产能1501万吨,炼钢产能1676万吨;地方炼铁产能11112万吨,炼钢产能11807万吨。

省政府要求我市到2015年净压减炼铁产能313万吨,粗钢产能1255万吨,削减煤炭消费900万吨;到2017年净压减炼铁产能2800万吨、粗钢产能4000万吨,削减煤炭消费2560万吨。

2、压减的基本原则和途径。

根据我市钢铁企业实际及省下达我市任务,我市拟按照以下6个原则和途径压减钢铁产能:

一是淘汰落后。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全部淘汰400立方米以下高炉和30吨以下转炉。

二是实施关停。关闭已停产两年以上且不具备复产条件的钢铁企业。

三是淘汰独钢。将独立炼钢(不含电炉炼钢)和炼铁企业的装备全部作为压减对象。

四是处置违规。按照《省政府关于下达第二批违规钢铁在建项目处置名单及处置意见的通知》(冀政函[2012]75号)文件,省对我市20个违规项目进行了处罚。对省处罚的违规项目按新增产能的50%压减炼铁产能,按压减炼铁产能1:1配套压减炼钢产能。

五是按省政府标准淘汰。依据省政府向国家发改委上报的钢铁调整方案,要求全部淘汰450立方米以下高炉和40吨及以下转炉。

六是提前淘汰。经测算,采取前五项措施仍不能完成省达我市钢铁压减任务,对于差额产能部分需要提前淘汰相对落后产能,到2016年底之前,淘汰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和60吨以下转炉,实现相对落后装备提前淘汰。对于压减后不能独立进行改造升级的相对落后产能,允许企业进行市场化产能交易。

通过以上六个途径,完成省达压减炼铁和炼钢任务。按每吨铁消耗550公斤焦炭计算,用相应折算系数计算得出原煤消费量,可削减煤炭消费量2110万吨(每吨铁消耗焦炭550公斤,1吨焦炭折0.9714吨标煤,1吨原煤折0.7143吨标煤),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6.2万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量4.6万吨。

3、实施整合重组、搬迁改造和改造升级

整合重组。到2017年,我市钢铁产业通过减量调整、搬迁改造、整合重组、优化布局,逐步实现“225”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

第一个“2”,即支持首钢、河钢2家特大型钢铁集团整合地方钢铁企业。

第二个“2”,即以迁安、丰南地方的钢铁企业为主体组建2家2000万吨以上大型钢铁联合企业。

“5”,即组建5家千万吨级区域性特色钢铁集团。

搬迁改造。为改善城区环境质量,凡城区(含县城)规划区内及旅游规划区内的钢铁企业,全部实施搬迁改造,搬迁主要方向是曹妃甸区、丰南区和乐亭3个沿海地区。

改造升级。鼓励引导钢铁企业在减量置换的前提下,拆小上大,加快改造升级步伐,实现装备大型化,延伸产业链条,促进节能减排。压减产能后,改造、新建钢铁项目,装备技术标准达到烧结机180平方米以上,高炉1500立方米以上(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1200立方米以上),转炉100吨以上,同时,配套建设节能、环保装置。

目前,钢铁产能压减和整合重组方案正在论证、细化和分解,准备近日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讨论,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第三、通过削减煤炭消费减少污染排放。

省政府下达我市削减煤炭消费任务是:到2015年净削减煤炭消费900万吨,到2017年累计净削减煤炭消费2560万吨,占全省削减量的63%。

为确保完成省达削减煤炭消费任务,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将遵循三条基本原则:一是削减煤炭消费与调整产业结构相结合,把调整产业结构特别是压减钢铁等产能作为削减煤炭消费的关键举措。二是突出重点与统筹协调相结合,加大对重点县(市)区和重点行业的工作力度,示范带动全市完成削减煤炭消费任务。三是环境治理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在确保完成煤炭削减任务的基础上,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推进五项具体工作:一是通过强力压减钢铁产能,净削减煤炭消费2110万吨。二是通过压减水泥产能132万吨,净削减煤炭消费26.7万吨。三是通过淘汰燃煤锅炉1906台,净削减煤炭消费468.2万吨。四是通过取缔外来煤炭洗选企业净削减煤炭消费504.4万吨。五是通过关停4台装机总计装机容量12.7万千瓦小火电机组,净削减煤炭消费72.5万吨。总计净削减煤炭3181万吨,超额完成省达目标任务621万吨。具估算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54.5万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量15.9万吨

目前,市发改委结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已经制定出《唐山市削减煤炭消费及压减钢铁等产能任务分解方案》,近期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讨论,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第四、通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减少污染排放。

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方面,一是加快工业内部结构调整。在做好钢铁、焦化、煤炭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减法”的同时,加快建设节能环保、装备制造、新能源和新材料等领域项目。到2016年,预计钢铁工业增加值下降25%,焦化工业增加值下降30%,煤炭工业增加值下降15%,建材工业增加值上升3%左右,装备制造业增加值上升20%以上。二是大力发展第三产业。2013-2016年,全市计划投资1487亿元建设港口物流、金融服务、商贸旅游、医疗养老等市场潜力大、耗能低、污染少的现代服务业项目150多个。使服务业增加值达到3000亿元以上,在三次产业的比重中提高四个百分点以上。产业结构比例由2012年的9.1:59.2:31.7调整到2016年的10:54:36。

在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方面。大力发展风力发电、太阳能利用、生物质能、浅层地热能利用、天然气多联供技术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其中,要重点推进国家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示范项目。到2016年,新增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33万千瓦,年发电量33.6亿千瓦,年替代109万吨标准煤。到2016年,全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产品总量达到650万吨标准煤,占能源消费总量的4.72%。年减少1755万吨碳排放,对大气质量提升起到明显促进作用。

在传统行业节能技术改造方面。到2016年,在钢铁行业实现余压余热余气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3200兆瓦,年发电能力215亿千瓦时,钢铁企业利用三废发电量达到企业总用电量的60%以上;在焦化行业推进干熄焦技术和焦炉煤气回收利用,焦化企业全部实现干熄焦,焦炉煤气回收利用达到100%;在水泥行业,大力推广高效粉磨技术和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全部实现低温余热回收发电,吨熟料发电达到36千瓦时以上,吨水泥粉磨电耗降低到38千瓦时以下;在建筑卫生陶瓷行业,以隧道窑余热回收利用和推广采用高压注浆成型、机械手自动化喷涂施釉等先进工艺技术为重点,实现能耗大幅度下降,吨瓷综合能耗达到550千克标准煤以下;在煤炭行业,以煤层气综合开发利用、矿井水热能利用、煤炭高效洗选和电机系统节能为重点,主要耗能设备能源效率接近或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吨原煤生产综合能耗下降到6.6千克标准煤/吨。2014-2016年全市计划实施节能技改造和重大技术推广项目300项,全市万元GDP能耗由2012年1.7771吨标煤下降到2016年1.4771吨标煤,下降16.88%,通过实施节能技改项目促进减少污染物排放。

市发改委承担的大气污染防治其它工作任务,如严格控制耗煤建设项目、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等项工作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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