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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steel快讯:唐山市丰润区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根据气象条件预测,近日由于受南风回流影响,大气扩散条件逐渐变差,全区将会出观中度至重度以上污染过程。区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在执行区政府《关于强化12月份大气污染防治管控惜施的通知》(丰润政函(20181147号)的基确上,自2018年12月8日18时至12月17日12时,全区启动重污染气Ⅱ应急响应,应急应排施如下:

(一)工业源减排措施

1、钢铁行业: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河北天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烧结机停产50%,禁止夜间倒换烧结机生产,12月8日20时前将停限措施报区环保分局备案,备案后严禁擅自调整计划。

2、铸造行业:绩效评价为A类的,不予管控;评价为B类的,除机加工外其他工序停产,评价为C类的停产。

3、粉磨站(含矿粉加工和粉煤灰企业)全部停产。

4、水泥行业(不含粉磨站):唐山泓泰水泥有限公司免于停限产;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可王官营生产基地3条生产线担负唐山市相关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任务,允许其进行2条生产线用于处置污泥:唐山飞龙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唐山燕东水泥有限查任公司根据承担负荷生产。其他企业停产。

5、医药(农药)行业: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绩效评价为A类的,停止有机溶剂装卸、减少机动车运行;评价为B类的,停止有机溶刻装却、减少机动车运行,其它工序(A组)执行停产措施;评价为C类的停产.

6、企业集群:包括橡胶、轧钢、钢锹、锻造、散热器、塑料、耐火保温村料、石灰密、家具制造等行业。绩效评价为A类的,位于工业园区内的不予管控,未进工业园区无产生VOCs工序(A组)执行停产措施,未进工业园区有产生VOCs工序的停产;评价为B类的停产。严禁使用煤气发生炉、燃煤热风炉。

7、矿山开采,矿石破碎,废钢破碎企业(设施)停止生产。

(二)移动源限行措拖

1、实行限制性交通管理措施。建成区每天7时至20时禁止大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继续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唐政通字(201810号)执行限行措施。

2、钢铁、电力、化工等重点用车企业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的国Ⅴ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

(三)扬尘源控制措施

1、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内绩效评价为A类的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破拆,改造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绩效评价为B类的施工工地停工。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停止使用。除市大气办批准免于停产的4家搅拌站(金隅冀东搅拌站、路洁公司搅拌站、聚鑫建材搅拌站、交运局公路管理站搅拌站)外,其余搅拌站全部停产。

2、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3、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区主要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

(四)纳入免于停限产、停工的企业、施工工地等按《唐山市丰润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丰润政办函[2018)140号)有关规定执行

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迅速将应急响应要求传达到相关生产单位,并严格巡查监管,督促落实。Ⅱ级应急响应与12月份大气污染防治管控措施不同时,按其中较为严格的措施执行。Ⅱ级应急响应结束后,继续执行12月份大气污染防治管控措施。

区特别行动队要围绕这一期间减排工作重点,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企业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督导相关单位整改。区指挥中心要发挥好远程监控优势,对污染较高、突然升高的点位,要迅速安排相关单位进行核实。各地和相关单位对指挥中心交办的问题要第一时间核实、处置、反馈。对不按要求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企业一律依法从严查处,对监管不利的单位一律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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