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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steel:唐山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题报道之—10月限产新政

【文件通知】 10月11日,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十月份空气质量改善措施的通知 :鉴于十月份唐山市完成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目标形势严峻,且经预测10月13日、19日我市将经历重污染天气过程。为确保完成国家、省下达的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十月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攻坚措施的基础上,实施进一步的空气质量改善强化措施。

一、总体要求

在《唐山市2017-2018年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方案》(唐政字〔2017〕101号)和《唐山市十月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攻坚实施方案》(唐政办字〔2017〕211号)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错峰生产管控措施,确保完成十月份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二、强化措施

1、重点工业企业错峰生产。

钢铁企业错峰生产启动时间由2017年11月15日提前至2017年10月12日0时。全市钢铁企业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下发前,钢铁企业执行烧结(球团)装备停产50%的停限产措施;待全市钢铁行业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下发后,严格遵照其执行。

《唐山市2017-2018年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方案》(唐政字〔2017〕101号)规定的需要错峰生产的所有行业企业(焦化行业已于10月1日启动),于2017年10月12日0时至2017年10月31日24时期间提前执行相应的错峰生产措施,按照规定可免于停限产的企业,未经市政府批准或备案的,一律不得免于停限产。

2、建筑工地停工。自2017年10月12日0时起至2018年3月15日,各类建设工程、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拆除)施工一律停止。全市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所涉工程项目、“一区三边”拆迁工程项目、气代煤工程项目可免于停工。市政道路管网等民生建设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保治理改造提升项目、环境改造治理提升项目,以及其他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涉及土石方作业确实无法停工的,由项目建设单位申请、行业主管部门初审,报市大气办汇总后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市场影响】 据我网跟踪了解:目前唐山市钢企已经做好相应烧结限产准备,具体将按照下发文件执行,多数钢企表示目前烧结备矿相对充足,少数不足。短期来看钢市供应端所受影响不大,但长期来看,烧结备矿不足的钢企生产所受影响明显,后期环保对高炉生产有一定的限产要求,钢市供应端所受影响将会逐渐显现;另外,本网通过考察以及与企业进行沟通了解,唐山及周边地区建筑工地部分企业已经陆续组织停工事宜,做好停工准备。因此来看,钢市供需状态在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下都将发生一定的变化,具体变化需视情况而定。

后续进展请持续关注我网动态。

资讯编辑:戴奇卉 03152230869
资讯监督:王美 0315223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