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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steel快讯:临汾市调整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范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目前我市(临汾市)扩散条件较差,污染严重。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同意,决定自12月9日11:00起,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范围从平川七县(市、区)和古县扩大到全市范围,目前尚未启动预警的安泽县、浮山县、乡宁县、蒲县、汾西县、吉县、大宁县、隰县、永和县要立即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二级),按规定采取应急响应措施。

与钢铁行业相关的内容如下:

1、工业污染控制措施。严格执行《临汾市2019-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管控方案》(临政办发[2019]32号)和《临汾市2019-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规定的相关减排措施。同时,对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实施停限产措施的,要确保停产、限产到位;各类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用电量变化统计,对限产、停产企业实施限电、断电。

2、移动源减排措施。

区域管控措施:加强重型载货车(含燃气)管控,禁止驶入绿色运输示范区,引导外地过境车辆避开绿色运输示范区行驶。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重点用车单位管控措施:对工业强制性减排措施中未涉及的,日最大运输车次在10辆及以上的重点用车企事业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和改造车辆)进行物料运输(民生保障、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重点企业和单位在车辆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保留监控记录三个月以上,同时每日登记所有车辆进出情况,保留至次年4月底。

3、扬尘源减排措施。

市区规划区及各县(市)城市建成区所有建筑工地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及土石方作业全部停工,涉及重大民生的工程须经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后,方可施工。

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市区规划区及各县(市)城市建成区内道路每日增加两次保洁,加大湿扫力度;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严密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市区规划区及各县(市)城市建成区所有施工运输车辆、渣土运输车辆、混凝土搅拌车辆全部停运;加强国、省道及县、乡公路扬尘污染控制管理,依法查处散装、流体物料运输车辆掉落、遗撒、抛洒等违法行为。

据我网统计,临汾市长期流通资源样本钢企有6家,总计高炉座数为14座。截止至今高炉停产2座450m³和550m³,日影响铁水产量约在0.15万吨;扎线停产2座,日影响成材产量约在0.6万吨。后续情况如何,我网将持续跟踪并及时发布。

资讯编辑:姜红 26093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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