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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steel快讯:唐山市丰润区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有关单位、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预测,从10月19日起,气温升高,湿度增大,逆温严重,扩散条件转差,将出现中至重度污染过程,达到橙色预警水平。按照市政府《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区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自2020年10月19日15时至21日12时全区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一)工业源停限产措施。

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业源污染物减排清单》中“橙色预警减排措施”执行,坚决落实《唐山市丰润区2020-2021年秋冬季工业企业日常减排措施》和《关于进一步加严大气污染防止管控措施的补充通知》。

(二)移动源限行措施。

1、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矿山、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等除外)。

2、工业企业移动源限行措施执行《关于印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相关条款。

(三)扬尘源控制措施。

1、矿山、沙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停止上路。

2、对城区主要干道及环城区重点交通道路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频次。

3、全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城区范围内禁止露天烧烤。

二、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监管

各地和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唐山市丰润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执行,充分应用企业在线、视频监控、门禁系统和无人机等手段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管控要求落实到位;对纳入河北省第一批和第二批“正面清单”的企业、项目,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应充分保障正常生产,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坚决防止“一刀切”。区委区政府督查室、环保指挥中心将对各地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措施落实不到位,将严肃进行处理。各地各有关部门对不按要求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行为按照《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依法查处,严格做到“处罚、移交、行拘、问责、曝光”五个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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