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 经济开发区:
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加严管控措施〉的通 知》(唐政办字〔2020〕)120号)要求,为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当前大气污染防治现状和气象条件,按照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原则,在执行《唐山市丰润区12月份停限产调度安排表》、《12月份“保全年指标、退全省后排”强化措 施清单》的基础上,制定加严管控措施,管控程度不同的,从严执行。
一、 管控时间
2020年12月18日8时至31日24时。
二、 管控原则
服务发展,服务“六保”“六稳”;坚决避免简单、机械、冷硬“一 刀切”,绩效评价为A级或引领性企业,以及服务疫情防控和纳入省级重点项目的企业不限产、自主减排。
三、 管控措施
(一)钢铁企业
天柱钢铁1台108m²、1台208m²烧结机停产;新宝泰钢铁1台210m²烧结机停产。
两家企业立即调整高炉生产负荷,库存烧结矿用尽后须对部 分高炉采取胸炉措施,不得以烧结矿不足保高炉生产为由申请烧结机减免停限产。供暖企业高炉冲渣水等余热不足时,须采取减少发电量、蒸汽补充供热系统的方式确保居民供暖。
120吨及以下转炉日出钢炉数不高于40炉,120吨以上转炉 日出钢炉数不高于30炉;禁止高炉铁水铸铁。
(二)钢铁、水泥、电力等重点企业日进车辆减少50%;
(三)露天矿山开采和矿山修复停产;
(四)水泥熟料企业、大唐热电继续执行12月16日下发的 《关于加强重点企业管控的通知》中的限产措施。粉磨站、矿渣微粉企业、独立轧钢(电加热除外)、独立石灰窑、砖瓦窑、陶瓷(艺术瓷和电窑除外)、耐火材料、铸造行业窑炉企业停产;
(五)禁止民用散煤流通和使用,加大散煤复燃检查力度,确保散煤清零;
(六)省控点周边200米范围内禁止烧烤、油炸等露天游商售卖;
(七)全域范围内12月18日-12月31日7时至20时,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单日单号出行、双日双号出行,限制50%的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含本地临时车牌、外地车牌)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城市公交免费。
(八)在此加严管控期间,有关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对辖区内钢铁、水泥、电力及其他重点排污单位开展驻点盯守,严厉打击企业不落实管控措施、偷排偷放、无组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