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我的钢铁网 > 钢材频道 > 正文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钢铁企业粗钢产量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市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各有关成员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我省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工作,维护钢铁行业稳定运行,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钢铁行业办公室将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行业专家赴各有关市对钢铁企业粗钢产量进行核查,请各有关市做好沟通协调,配合核查工作组做好资料准备、现场核查工作。

钢铁企业粗钢产量核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工作要求,为做好我省粗钢产量核查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安排

10月26日-29日,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钢铁行业办公室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行业专家赴各有关市对钢铁企业粗钢产量进行核查,共分4组,分别对我省太原大同长治晋城、忻州、吕梁、晋中、临汾运城等市钢铁企业进行现场核查。

二、任务分工

1.省工信厅负责总体协调,制定核查工作方案,联系确定行业专家。

2.请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统计局分别安排2名处级干部参加,与行业专家组成核查组,按照分组安排组织完成核查工作。

3.请各有关市配合核查组在当地的核查工作,组织企业准备2021年月度生产报表,做好现场核查和汇报材料准备。请各有关市主动提前与各分组联系,确定核查组核查行程、食宿等事宜,并于 2021年10月26日上午10:00前上报一名联络员。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是巩固提升钢铁去产能成果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配合核查组完成好粗钢产量核查工作。

(二)精心组织

核查工作在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钢铁行业办公室统一安排下进行,各有关单位按照核查组工作安排,统筹考虑、细致安排,进一步细化行程,密切联系、协调配合,及时有效处理突发情况,全面有序保障核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格纪律

各企业数据资料要妥善保存,不得外传。各有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纪律要求,现场核查按照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联系人:省工信厅原材料处穆永路 李魁伟

联系电话:0351-3030071 17835060169

详见附件:关于开展钢铁企业粗钢产量核查工作的通知

资讯编辑:何莱尔 021-26093176
资讯监督:姜红 021-26093688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