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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出台援企稳岗政策,助力抗击疫情和复工复产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5日印发人社领域全力支持抗击新冠疫情若干政策措施,实施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等援企稳岗保就业政策,助力抗击新冠疫情和复工复产。

在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方面,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失业保险费率继续执行1%的缴费比例;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下调50%。

在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方面,2022年因受疫情影响实施封闭管理的市(州)、县(市)的用人单位,未能按时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业务的,在封控管理期间内可以缓缴养老保险费,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间免收滞纳金。对零售、餐饮和旅游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期间免收滞纳金。

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方面,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2年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服务业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提高到60%以上。

同时,吉林省将加强重点群体帮扶,针对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采取就业、人才服务专员“一对一”包保形式,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培训、创业支持等服务,对符合条件人员帮助落实就业政策,全力做好特殊时期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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