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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复产后,企业如何降低商务合同法律风险—Mysteel专访京师律所李文玲律师(2)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逐步好转,《上海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指引(第二版)》的发布,有不少企业已经或即将复工复产。上海市商务委介绍,6月1日之后将全面恢复购物中心、百货商城等线下营业,其他企业也在逐步的复工复产;那么在复工复产后,企业如何能够规避或者降低商务合同法律风险,以保障企业自身利益呢?此次特邀了在《公司法》领域有丰富的经验的京师律所李文玲律师做专业解答。

复工复产后,企业如何降低商务合同法律风险—<a href='https://www.mysteel.com/' target='_blank' style='color:#3861ab'>Mysteel</a>专访京师律所李文玲律师(2)

李文玲,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事务部》优秀主任。鹰潭仲裁委仲裁员,首批“中国中小企业法治人才库”专家,中国中小企业“民法典宣讲团”专家成员,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第十届中国花博会服务律师。上海市安徽商会副会长,第十三届芜湖市政协委员,“李文玲委员工作室”负责人,芜湖市优秀政协委员。 李文玲律师在《公司法》领域有丰富的经验,为公司企业提供法律风险防范、企业规范运营专业法律服务。如需法律咨询或者详细的法律产品手册及最新行业的法律法规。请联系京师团队。联系方式:段志婉 | Dora Tel: (+86) 17601366310微信同号 Email: Forelegaltrade02@yeah.net

具体访谈内容如下:

Q:复工复产后,企业应该采取哪些应对措施降低商务合同法律风险?

A: )企业作为供方的,应采取如下措施:

1. 在复工复产后应及时评估疫情对自身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排查能否按约定履行合同。

2. 对于迟延履行合同的,企业应当立即向客户发送《告知函》,将疫情的客观情况、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及无法按约履行的情况告知客户,并主张依据不可抗力免除或减轻逾期提供产品/服务的违约责任。

3. 对于无法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向客户发送《终止合同履行协商函》或提出合理的变更合同请求,写明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客观情况,协商终止合同履行或变更履行条件。协商不成的,双方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

4. 在上述书面函件中均应附上企业经营受疫情影响的相关证明。

5. 对于供方终止履行合同的,需方亦应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后续损失,包括从其他渠道购买或延迟自身生产经营等。

(二)企业作为需方的,应采取如下措施:

1. 在复工复产后应当及时排查企业需求,将立即、短期需要的服务/产品进行清点核查,并向供方核实其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的情况。

2. 对于供方无法满足需方的及时性或其他需求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应及时向供方发送《解除合同通知书》,写明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客观情况,并按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行使解除权。

3. 对于受疫情影响无法按约接收产品/服务、付款的,应及时向供方发送《告知函》,明确告知因疫情原因导致迟延履行合同的客观情况,并主张依据不可抗力免除或减轻违约责任。

4. 在上述书面函件中均应附上企业经营受疫情影响的相关证明。

5. 对于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供方亦应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后续损失,包括将易变质货物及时降价销售等合理举措。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定位为京师律所国际化战略的“桥头堡”,为海外13家办公室提供相应的支持,打造上海涉外法律服务聚集地。京师总部肇造于1994年,设于北京市国贸CBD商圈,是一家传统与新型管理模式相结合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京师律所坚持“以北京为起点,面向全国布局,以上海为中心,面向全球发展”的分所发展战略。依托自身强大的全球网络体系,先进的管理体制以及专业化的团队作业模式,广泛采用基于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不断整合各种资源,为境内外企业、机构和个人提供专业化、全方位的法律服务。2021年度,京师律所入选律师排行榜中国最大50家律所,北京地区规模位列第一,全国规模位列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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