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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萍安钢铁产品标识变更的通知

经销商及用户:
根据钢筋混凝上用钢标准GB/1499.2-2018、GB/T1499.1-2017、全国钢标委“关于GB/1499.2-2018《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份:热轧带肋钢筋》中生产企业序号问题说明函”(TC183/SC7[2021]01号)《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下放 5类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赣市监行审[2020]3号)等文件相关要求,以及江西省2023年3月24日召开的《关于召开热轧带肋钢筋获证生产企业序号问题研讨会的通知》(赣工许技委会函[2023]2 号)的会议精神,现将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生产许可证、产品实物标识内容变更情况通知如下:
一、生产许可证编号由“XKO5-001-00116”变更为“(赣)XK05-001-01002”
二、热轧带肋钢筋表面标识由原“4E-JXPG116-规格变更为“4E-JXPG01002-规格”(HRB400E示例)。
三、变更时间从2023年3月28日开始,在变更过程中市场上将出现新旧产品标识共存现象,同一批次产品的质量保证书上与产品实物上的标识保持一致。
四、从2023年7月26日起旧标识产品将停止生产。

 

萍安钢铁销售公司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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