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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达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废催化剂项目招标公告

四川达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废催化剂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XS2024-FJ011

四川达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拟对以下项目对外进行公开招标销售,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踊跃报名参与:

一、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数量、规格材质、报名截止时间、合同有效期:

(一)招标物资名称和暂估数量:

物资名称

暂估数量

(吨)

废物类别

危废代码

废中温氧化催化剂

142

HW50

废催化剂

261-167-50

废常温氧化锌催化剂

86

废铁钼加氢催化剂

62

合计

290

/

(二)规格材质:货物以实际现场看货为准,不看货就直接参加竞标的客户默认为已认同标的现状。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19日。

(四)合同有效期限:合同签订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资质要求:

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应具备与标的物危废代码相对应的处置资质并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三、意向招标人提交的资格文件及提交方式:

(一)资质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类别:HW50废催化剂、危废代码261-167-50。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见附件1)、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则不需要提供)。

5.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上述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提交方式: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资质材料一起盖印后发送到招标邮箱里(邮件标题需写明:废催化剂项目+投标单位名称)。

四、招标方式:

(一)本次招标设置最低拦标价,低于拦标价的报价作废。第一轮网上报价后,招标方根据报价择优邀请部分报价人到招标方现场竞价或电话询价招标,招标报价轮数不低于两轮。

(二)招标单位对意向投标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查,向审查合格单位发出招标邀请函,接到招标邀请函的单位请按邀请函要求时间交纳相应投标保证金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招标服务费200.00元。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应予以补齐,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无息)。

五、交货方式:客户自提。

六、招标方信息:

(一)单位全称:四川达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二)联系地址:达州市通川区西河路25号。

(三)联系人:陈仕敏 联系电话:19511804665。

胡能成 联系电话:19511803050。

(四)招标邮箱地址:DZGT2020@163.COM

(五)审监法务部监督电话:19511804363。

 

四川达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时间:2024年3月12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 (身份证号: )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任 职务。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2024年3月12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川达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特授权___________(身份证号: )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贵公司废催化剂招标活动的投标、谈判、签约(办理结算)等相关工作,并签署全部的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等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名的上述相关文书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有效期: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在撤销本授权的书面通知到达贵公司之前,本授权书在授权期限内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书,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 (公章) 

2024年3月12日

附件3

承诺书

四川达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我司自愿参与贵司废催化剂项目的投(议)标,现承诺如下:

一、我司将严格遵守招标现场纪律,保证在招标现场外不探讨、不议论招标项目的有关问题和不发表对招标单位不利的话题。

二、我司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本项目投(议)标,理解并接受贵公司的开标、评标、定标等相关规定。

三、我司按本项目招(议)标公告要求提供的所有法人资料及有关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持有,不存在失效、虚假的情况。

四、严格遵守贵司的有关规定,投(议)标中不围标、不串标、不泄标,以及不排挤其他投标人参与公平竞争。

五、在本项目投(议)标有效期之内不撤回投标,中标后在贵司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我司自愿接受贵司处理(如: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没收投标或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造成贵司的经济损失赔偿及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2024年3月12日

资讯编辑:樊怡 021-26093764
资讯监督:黎晓梅 021-26093770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