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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冷轧带肋钢筋等6种产品进行生产许可证管理 将于今年9月底前实施

为保障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强化产品准入管理和源头治理,防范产品质量安全重大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国务院日前决定,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对冷轧带肋钢筋、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钢丝绳、胶合板、细木工板、安全帽等6种产品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调整后,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共计14类27个品种,由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相关审批权限不得下放。同时,化肥生产许可证审批方式由告知承诺调整为“先核后证”审批。

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要尽快制定冷轧带肋钢筋等6种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并明确过渡期,确保于2024年9月底前开始实施。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批管理,提高审批效率,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协同配合,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今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经征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部门意见,代拟了《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完善审批方式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和《起草说明》。现根据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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