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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明确2016年钢铁化解过剩产能任务

2016年,在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下,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已在全国多个省份全面展开检查工作。据目前已知的情况,督察组领导分别对江苏山东河南广西、山西等省份的环保工作进行较为严厉的督查工作。在此阶段,相应省份的钢铁生产企业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减产/停产的影响,对资源价格形成较为明显的支撑。而据跟踪了解,虽环保组暂未进入湖北省内进行亲自督导,但省政府部门已于8月3日印发了《湖北省钢铁和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中描述到,近年来,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产能过剩矛盾加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2015年,湖北省钢铁行业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已降至3%。由此看来,省领导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淘汰落后过剩产能势在必行。

截至2014年底,湖北省纳入国家统计范围的钢铁冶炼企业共有23家(包括武钢3家在鄂企业),职工约65万人,炼铁、炼钢产能分别为2758万吨和3950万吨。其中,武钢3家在鄂企业炼铁、炼钢产能分别为2240万吨和2310万吨;其余20家企业炼铁、炼钢产能分别为518万吨和1640万吨。此外,国家2015年清理确认的企业2家,炼铁、炼钢产能分别为122万吨和240万吨。

经过清理,湖北省仍有落后产能416万吨未纳入国家统计范围,分布在7家企业中。从2016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压减粗钢产能299万吨(不包括武钢在鄂企业压减产能),其中2016年压减228万吨。

数据来源:湖北省政府网  图1

Mysteel跟踪的湖北省建材钢厂15家,产线25条,设计产能约在1675万吨,其中与“化解过剩产能”名中单重合的钢企有4家,设计产能约195万吨。根据中钢协统计,2015年湖北省粗钢产量约为2919.8万吨。从图1可以了解到,本省涉及化解过剩产能的钢厂主要以生产建筑钢材品种为主,以上8家钢企2015年的粗钢产量在72.3万吨,约占3%;而具体炼钢设计产能合计338万吨,占比8.6%。现要求立即关停并拆除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符合《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的铸造高炉除外)、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铁合金转炉除外)、30吨及以下炼钢电炉(特钢电炉除外)等落后生产设备。据Mysteel了解,要求在2016年底前化解产能到位的钢企,其2015年达产率基本均多在30%以下,其中包括早已停产的“僵尸”企业;而化解产能周期延长至2018年底的钢企,其2015年达产率则尚在30%以上。

为完成化解过剩产能的目标任务,政府部门加强奖补支持,在积极争取国家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的基础上,省级财政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按照“多退多补、早退多补”原则,足额筹集到位配套资金,全力支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及时预拨资金,由地方政府按政策规定安排使用。现预拨2016年钢铁行业奖补资金合计2.448亿元,据悉专项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当地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过程中的职工分流安置。具体专项奖补资金如下:

数据来源:湖北省政府网  表1

而在《实施方案》细则发布前后,笔者也积极了解“环保风”对本省钢企的影响,跟踪相关企业排产或停产执行情况。但据悉,在今年价格行情明显强于去年的背景下,不少钢厂前期尚且维持正常生产,月产量少者在1万吨以内,多者在1万吨以上的水平。为此,相关部门为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均采取淘汰类差别电价政策,具体如下表所示:针对淘汰类企业,采取区别电费收取标准,即若保持生产,则用电增加0.3元/千瓦时。据Mysteel了解测算,若按照吨钢用电成本增加0.3元/度,则生产成本将上升180-210元/吨左右,这大大削弱相关资源在市场的竞争力,从而导致钢厂被迫提前或陆续停产。

数据来源:湖北省政府网  图2

但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说到,2016年涉及淘汰的钢企产能仅占全省总产能的10%不到。对于本省来说,对建筑钢材的需求更多来自外省资源的补充。另在今年普遍建筑钢材生产企业均享有较好利润的驱使下,本省其余满足环保要求的钢厂产量达产率基本维持较高水平,据悉部分钢厂日均排产时间由最少8小时增至16小时,产量增20%-40%,这将弥补市场一定缺口。因此在市场需求有所萎缩的背景下,供给侧改革道路依旧任重而道远。

总的来说,现阶段,湖北省化解过剩产能任务正有条不紊的进行着,除了上述主要两点直接措施外,政府部门也已采取更多保障措施如盘活土地资源处理债务问题等以保证目标任务的完成。笔者后期也将继续跟踪报道后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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