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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steel快讯:关于唐山市丰润区加严大气管控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经济开发区:
经研究,在执行《唐山市丰润区8、9月份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的基础上,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自9月22日20时起(解除时间另行通知)采取以下加严管控措施:
一、钢铁企业
天柱钢铁108m2烧结机、208m2烧结机停产。允许生产的高炉全天候采取降富氧方式降低生产符合不低于15%。最大进厂车辆数为660辆。区生态环境分局要加强监管,进出车辆依托视频监控加强监管。
二、其他行业
1、水泥熟料(不含特种水泥)企业,降低生产符合20%以上(以投料量计)。
2、大唐丰润热电污染物排放不得高于颗粒物5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25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30毫克/立方米。
3、铸造企业,冲天炉铸造企业停产;其余绩效评价为B级的生产负荷降低不少于30%,绩效评价为C级的停产、停止运输。
4、独立石灰窑企业,燃煤石灰窑停产。
5、耐火材料、砖瓦窑、独立轧钢企业,燃煤的企业停产;燃气的且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有组织、无组织监测达标,在线监测与生态环境部门完成联网的)并通过治理验收的生产负荷降低不少于30%,其余企业停产、停止运输。
6、水泥粉磨站(含矿渣微粉),未通过市生态环境局验收的,停产;通过市生态环境局验收且有烘干设施的,停产、停止运输。
三、几点要求
一是各地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对照加严管控措施,逐条抓好落实。每晚安排科级领导带队开展“零点行动”,确保管控指令落实到位。每晚的检查情况于次日反馈至丰润环保综合工作指挥中心工作群。
二是区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和科室要下沉包联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要对高值“炮点”企业开展“解剖式”执法检查,确保加严管控措施落地见效。
三是各企业要结合近期市局执法支队、环保指挥中心联合市环安支队、市电视台、环科院、第三方监测团队对13家钢铁企业进行“解剖式”执法检查发现问题,重点解决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缺失、在线监测数据不稳定、危废管理混乱、无组织排放严重等问题,迅速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提升企业管理精细化水平,达到减污降排效果。
四是市大气办已将此次加严管控措施报送省生态环保第八督查组和市纪委监委及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如发现未落实管控措施问题,将按照《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生态唐山建设监督问责管理办法(试行)》(唐办字〔2019〕2号)等文件要求,严肃查处、刑责治污,对监管不到位导致管控措施执行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员直接启动问责程序。
五是此通知下发执行后,9月18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严管控措施》(丰润生态环领办函〔2020〕127号)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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