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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重点区域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重点区域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我部起草了《重点区域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意见,并于2021年9月22日前反馈我部,电子件请发至联系人邮箱。

  感谢支持。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 吴晨、董远舟

  电话:(010)65645579、65645573

  传真:(010)65645580

  邮箱:dqsgdy@mee.gov.cn

附件:重点区域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征求意见稿)

实施范围:考虑各地秋冬季大气环境状况和区域传输影响,重点区域秋冬季攻坚范围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和汾渭平原城市基础上,增加河北北部,山西北部,山东东、南部,河南南部部分城市。

具体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承德、沧州廊坊衡水市,雄安新区,定州、辛集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大同、朔州、晋中、运城、忻州、临汾、吕梁市;山东省 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日照临沂、德 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 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 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济源市;陕西西安川、宝鸡、 咸阳、渭南市(含韩城市)及杨凌示范区。

资讯编辑:何莱尔 021-26093176
资讯监督:甘遐勇 021-26093612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