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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通过钢铁行业综合能耗确权核算指南以及第三方机构审核工作规则

根据《浙江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浙发改能源〔2019〕358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动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我局组织编制了钢铁等9个行业综合能耗确权核算指南以及第三方机构审核工作规则,已经浙江省能源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附件:1.《浙江省钢铁生产企业综合能耗确权核算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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