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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将提前完成2016年压减钢铁(粗钢)产能390万吨的目标

按照国家要求,“十三五”期间,江苏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的目标是:化解钢铁(粗钢)过剩产能1750万吨、煤炭产能836万吨;其中,2016年压减钢铁(粗钢)产能390万吨、煤炭产能818万吨。

截止8月底江苏省已经完成压减钢铁(粗钢)产能280万吨,具体如下:沙钢集团鑫瑞特钢有限公司压减炼钢产能100万吨,7月30日已将2台50吨炼钢电炉封存,动力设施断水断电,相关设备年底前全部拆除。南通东日钢铁有限公司压减炼钢产能80万吨,8月25日已将2台40吨炼钢电炉封存。江苏华菱钢特钢有限公司压减炼钢产能100万吨,8月24日已将1台100吨炼钢电炉封存。而到今年10月底,随着苏州110万吨炼钢产能的退出,江苏省将提前完成全年的钢铁去产能任务。

从目前公布的钢铁去产能明细来看,这280万吨产能平时的产能利用率就不高,个别之前就处于长期停产的状态,虽然去产能的效果达到了,但实际去产量的效果有限。据mysteel数据显示目前江苏省钢铁产能在1.4亿吨左右,每年的钢材产量超过1亿吨,而从目前的效果来看对省内压减钢材产量的作用十分有限。

另外根据Mysteel的调查徐州盐城镇江等地区也有钢厂自发的准备淘汰部分落后产能,据不完全统计总量在150-200万吨,目前已经有个别企业已完成设备的拆除但还没上报,这对江苏省圆满完成“十三五”期间压减钢铁(粗钢)产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16年中央财政共拨付江苏省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6.36亿元,省财政提标补足配套安排3.19亿元,合计9.55亿元,已于6月底前下达到位。省财政按照化解过剩产能任务量和企业安置职工人数权重按6:4分配资金,以体现奖补政策的导向作用此外,还计划对如期完成去产能任务并通过国家验收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企业的奖补标准如下:

企业综合奖补资金=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奖补系数+企业环比新增税收贡献×全省环比新增税收贡献奖补系数。

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奖补系数=当年综合奖补资金总额×60%÷当年所有申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全省环比新增税收贡献奖补系数=当年综合奖补资金总额×40%÷当年所有申报企业环比新增税收总额。

环比新增税收贡献为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申报年上一年度主要税种税收额环比增量之和(环比新增税收额为零或为负数时,均以零计算)。

同一企业当年获得综合奖补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省政府表示经过前几轮的专项检查后,目前江苏省已经没有违法违规建设的钢铁项目,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30吨及以下炼钢电炉或转炉已淘汰完成。2016年江苏省压减钢铁(粗钢)产能的任务也将提前圆满完成,对于省内各相关钢铁企业来说只要环保合格后期都能合法正常生产,因此实际江苏省的去产能效果很好,但去产量效果一般,并没有改善钢材市场的供需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