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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steel快讯:唐山市于10月2日至6日执行应急减排措施

根据生态环境部和气象部门预测,唐山市环保指挥中心会商研判,10月2日至6日期间我市风向多变,天气高湿静稳,凌晨伴有逆温现象,不利于污染物扩散且极易在市区积聚污染物,预测将出现中度污染过程。为做好此次污染天气过程应对工作,10月2日15时至6日9时期间,在确保安全生产、秋冬季错峰生产的前提下,执行以下应急减排措施,10月6日9时以后继续执行秋冬季错峰生产措施。

一、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1、钢铁行业。钢铁企业烧结机、竖炉、石灰窑执行限产50%措施,生产的烧结机压减风门20%。凯恒钢厂1台198m2烧结机、唐钢不锈钢1台265m2烧结机脱硝设施已投入运行(SO2不超过35mg/m3,NO2不超过50mg/m3,颗粒物不超过10mg/m3)免于停产;其余烧结机执行50%限产措施、生产的烧结机压减风门20%;禁止擅自更换烧结机生产,烧结机生产计划报指挥中心备案。

2、焦化行业。在确保焦炉烟气温度达到脱硝设施最佳运行效率且氨水催化剂最低用量前提下,自行调整至最长结焦时间。

3、电力企业。在确保锅炉低氮燃烧和脱硝设施最佳运行效率且氨水催化剂最低用量前提下,重点在5时至9时期间最大限度降低生产负荷;确保颗粒物达标排放,其余污染物再减至超低排放限值50%以下。

4、独立石灰窑企业停产,绕城高速以内的铸造行业停产。

5、建材行业。水泥、砖瓦窑、玻璃棉、矿渣微粉生产企业停产。路北区、高新区、开平区境内的燃气窑炉陶瓷企业停产。

6、涉VOCs行业。除焦化和化纤企业涉VOCs工序(VOCs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以外,其他涉VOCs企业和排放工序停产。

7、橡胶、独立轧钢、钢锹、锻造、铁矿选矿、耐火材料企业停产。

二、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

1、对辖区内的钢铁、焦化、电力、水泥、化工、煤炭开采等重点用车企业禁止运输车辆进入厂区(保安全生产的车辆除外)。

三、扬尘污染减排措施

1、拆迁和施工工地要在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要求的前提下开展施工,确保湿法作业,对不能达到“六个百分百”和扬尘治理要求的一律停工整顿。

2、矿山开采、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停止生产。

3、对市区道路、国省干道进行全覆盖清扫、吸尘和冲洗。所有企业的料堆和料场必须严密苫盖并洒水抑尘。

4、严禁各类焚烧现象。

资讯编辑:王美 021-26093608
资讯监督:陈靖夫 021-26093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