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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关于继续实施减排管控措施的通知

安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继续实施8月25日下达的VOCs与NOx协同减排管控措施的通知

安阳县、汤阴县、殷都区、文峰区、北关区、龙安区人民政府,市攻坚办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指挥部综合研判预测,27日后臭氧污染风险依然较高,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于8月27日14时至29日14时继续执行25日发布的《安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施VOCs与NOx协同减排的通知》中规定的管控措施(其中:1、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每日污染物在线排放总量不得超过7吨;2、河南亚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8月28日至8月29日每日0时至8时2台烧结机停产)。请相关县(区)政府和职能部门刚性落实到位。

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继续实行包企业、包工地、包路段责任制,确保各项管控落实到位。督导落实情况于每日下午17时之前报市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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