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我的钢铁网 > 钢材频道 > 正文

重庆钢铁建筑钢筋用坯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自1984年国务院批准实施以来,对保障产品质量安全、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建筑钢筋用钢属国家工业生产许可管理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规定,必须取得全国工业产品许可证才可生产。重庆钢铁原有的建筑钢筋用坯生产许可证生产的铸坯断面为150mm*150mm,炼钢二系统技术升级改造后,铸坯断面将调整为170mm*170mm,重新获得新的建筑钢筋用坯生产许可证,成为炼钢二系统高效生产的前提条件。

今年8月,按照公司统一部署,公司制造管理部牵头,启动了取证工作,根据相关流程制定了工作计划方案,明确了相关单位工作责任及完成时间节点,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力争尽快取得建筑钢筋用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

8月,公司完成取证相关政策咨询,准备申报所需的工艺、装备、产业政策证明等资料。

9月,在7#连铸机升级改造投产后一周内完成了实物质量摸底、认证试样准备和送检工作,取得合格检查报告。

10月,公司正式提交申报资料,经过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审查,公司炼钢二系统170mm*170mm铸坯断面符合相关要求,批准授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

此次170mm*170mm断面建筑钢筋用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的取得,扩大了公司建筑用钢产品的生产规格和范围,为7#铸机以及后续方坯铸机升级改造后的达产达效创造了条件。同时,对扩大公司业务范围、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将起到重要作用,标志着公司在建筑用钢市场拓展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为打造超千万吨级钢铁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资讯编辑:樊怡 021-26093764
资讯监督:万超 021-26093676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