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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汾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实行临时性区域静默管理和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11月25日,我县发现多起阳性病例(详细情况另行发布),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全面准确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国家二十条、省三十五条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11月25日17时至11月28日17时对部分区域实行临时性静默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静默管理范围

襄汾县城区、新城镇、邓庄镇、南辛店乡、大邓乡、陶寺乡全域。

二、相关措施

1.实施静默管理期间,全体居民居家,保持人员静止,除做核酸外,严格控制人员流动。

2.每日17时至22时组织开展核酸检测。所有人员必须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对无故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的人员,将赋黄码管理。采样期间,请广大居民规范佩戴口罩,保持2米以上距离,不交谈,不聚集。

3.静默区域内实行严格的交通管制,严禁社会车辆通行。防疫、保供、保产、保稳、保安全、保医疗、垃圾清运等车辆凭证通行。

4.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线下营业,非寄宿制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停止线下教学,寄宿制学校已到校师生实行全封闭管理,尚未到校学生实行居家线上教学;所有工矿企业、在建项目工地闭环运行;养老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

5.静默管理期间的管理和服务,要落实严格的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做好辖区内群众的生活保障、心理疏导、情绪安抚等工作,注重解决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等人群的特殊需求。静默管理区域在职党员干部要亮明身份,就地投入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参与政策宣传、核酸采样、物资保障、秩序维护等工作。

三、其他说明

目前,全县生活、防护物资充足。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公安机关坚决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规定,以及编造散布谣言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置。感谢全县居民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让我们坚定信心、众志成城,共同守好疫情防控襄汾阵地。

襄汾县疫情防控办公室:

0357-3622304、0357-3510035 、0357-3510050

新城镇:0357-3621811

古城镇:0357-3678101

襄陵镇:0357-3533606

邓庄镇:0357-3699005   

汾城镇:0357-3666101

南贾镇:0357-3651033

赵康镇:0357-3655010

陶寺乡:0357-3636002  

大邓乡:0357-3690340

永固乡:0357-3659020

西贾乡:0357-3669068

景毛乡:0357-3533543  

南辛店乡:0357-3681336

 

襄汾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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