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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steel:安徽省促进经济“30条”涉钢类政策汇总

3月8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网发布《关于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的若干政策举措》,从财政支持、减税降费、要素保障、融资增信、政务服务等方面拿出8个方面30条政策“干货”,切实稳定市场预期。

Mysteel调研了解,“30条”涉钢类政策中涉钢类政策7条,涵盖产业集群、房地产、重大项目、环保等领域。具体情况如下:

“30条”全文:https://www.ah.gov.cn/public/1681/564217821.html

1﹒推动优势产业融合集群发展。2023年,省财政安排资金81亿元充实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采取股权投资方式,引育优质(头部)企业、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新认定一批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安排省新兴产业专项引导资金10亿元,采取补助、贴息等方式,支持十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对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奖补;对新进入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支持省内企业投保“三首”产品推广应用综合险。(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支持“龙头+产业链”“诊断+软件包”“园区+平台”“行业大脑”复制推广,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应用”,对省级典型示范项目按照设备购置额1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对获得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的企业分别奖补300万元、200万元。通过贷款贴息、融资租赁、产业基金等多种方式,支持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对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一次性奖补100万元。(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新培育认定500家以上省级大数据企业,各地可对首次认定的给予一次性奖补。(责任单位:省数据资源局)

3﹒促进建筑业发展。在水利、公路、机场、铁路、电力、通信等专业市场领域开展“评定分离”试点。支持省内骨干企业与央企、省外大型企业组建联合体,参与抽水蓄能电站、跨江越河桥梁隧道、大型机场航站楼等高精尖项目竞争。优化工程价款结算,政府投资项目施工过程结算款支付比例不低于85%。(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4﹒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因城施策调整优化限制性政策、土地出让政策,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完善征收拆迁安置补偿方式,优化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全面推行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登记模式,优化二手房交易流程。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5﹒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省财政继续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重点领域和省十大新兴产业。继续实施省领导联系重大项目机制,省、市、县三级联动推进重大项目。(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安排城市更新专项资金,支持开展城市更新开发片区示范。(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学合理引导投资方向,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全年新开工亿元以上重点项目2600个以上、竣工1200个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力争增长10%以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6﹒建立招大引强“赛马”激励机制。综合评价目标完成、贡献大小、质量高低等,每季度通报晾晒“赛马”结果。鼓励各地大力招引世界500强、全国制造业百强、国家级“专精特新”等企业,省采取资金支持、土地指标奖励等方式,激励市县新开工一批百亿元级、80亿元级、50元亿级重大项目。积极引进培育“四新”经济企业,招引技术创新团队。(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发挥境内外商协会、国际化产业基金等作用,加大与境外世界500强、行业龙头、“隐形冠军”等企业对接力度。鼓励各地对引进研发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外资项目,“一事一议”予以支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7﹒加强用能和环境要素保障。落实全省重大项目建设能耗要素保障工作承诺事项,对新上单位增加值能耗优于全省单位GDP能耗控制水平的非“两高”项目、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或季度达到进度要求的市新上单位产品能耗优于行业标杆水平的非“两高”项目,落实用能保障。对符合项目所在市主导产业的产业链上下游直接关联项目,在市域内相互配套并同步实施的,可合并测算单位增加值能耗。(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统筹保障各市无法解决排污总量指标的省重点项目,加快建立排污权储备库。当地政府承诺兑现排污总量指标来源、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后,可实施项目环评承诺制审批。(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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