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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安排部署今冬明春煤炭生产和电煤供应保障工作

按照贵州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煤炭生产和供应保障工作的要求,11月16日,贵州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召开会议,提出切实提高煤炭产量,对所有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从276个工作日恢复到330个工作日。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煤炭生产和电煤供应保障工作,根据11月13日全省电煤供应保障推进会议要求,省能源局成立了全省煤炭生产供应指挥办公室,负责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今冬明春煤炭生产供应保障决策部署的重要工作安排,及时调度、掌握全省煤炭生产供应综合情况,研究全省煤炭生产供应重要问题和需要多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跟踪和督促各有关地方政府及煤炭行业主管部门、煤矿企业落实煤炭生产供应措施情况。

会议传达了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煤炭生产和供应保障工作有关措施的指示,要求切实提高煤炭产量,对所有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从276个工作日恢复到330个工作日,重点加强对30万吨产能以上煤矿和即将进入联合试运转煤矿的指导帮扶,科学指导煤矿复工复产达产。

据悉,在加大电煤保障力度方面,省财政将安排10亿元资金用于当前煤炭生产供应保障奖补,主要用于提升安全生产能力、煤矿恢复生产、稳产达产装备建设,以及生产煤矿流动资金和复工复产煤矿启动资金的贷款贴息。

统计数据显示,贵州省煤炭日产量已从9月份的19万吨增加到目前的26万吨左右,日供电煤量从8万吨增加到17.5万吨左右,电煤供应占比达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