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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2022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管控方案的通知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汾市2021-2022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管控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临汾市 2021-2022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管控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管控范围:全市钢铁、焦化、铸造、炭黑、砖瓦、耐火、陶瓷、石灰、水泥熟料及粉磨站、燃煤电厂等重点涉气行业企业。

管控时间:2021年10月21日-2022年3月31日。分两个时段实施,第一个时段2021年10月21日-2021年12月31日,第二个时段2022年1月1日-2022年3月31日,管控停限产时长在两个时段平均落实。

管控原则:错峰生产管控执行分不同区域、分治理水平、分守法违法差异化管控。严格区域差异化管控。在严格执行省管控要求的基础上,围绕空气质量改善重点,对一城三区(尧都区、襄汾县、洪洞县、临汾开发区)和古县等重点区域的钢铁(不含独立轧钢)、焦化企业实施不低于50%错峰管控,对其他区域实施不低于省管控要求错峰管控。

详情见附件:临汾市2021-2022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管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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