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钢包整体浇注料总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业务编号:ZB/SC2024-BS210)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踊跃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钢包整体浇注料总包采购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4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
招标时间:2024年11月中旬(具体以招标说明书为准)
招标范围
预计湘东片400万吨钢、安源片780万吨钢(以需方两年内实际产量为准)。
三、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的生产商
(二)公司成立五年以上(即2019年10月14日前成立)
四、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名方式:以纸质版报名材料提交至招标单位或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报名材料发送至agqhb@pxsteel.com邮箱,发邮件时请注明主题名称:××公司报名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钢包整体浇注料总包采购项目投标材料。网上报名如不按此要求发送邮件,由此导致邮件遗失,招标单位不负任何责任。
(二)报名所需相关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如有生产许可证、体系认证证书等一并附上。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投标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带好身份证原件。
3.承诺书原件。
4.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及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5.投标人开票信息。
6.企业介绍。
上述资料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三)招标单位对意向投标单位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完成后,招标单位向初审合格单位发送《招标文件》(邀请函、说明书)。
(四)初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邀请函、说明书)要求的时间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相应招标报名费500元(不退)和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5%收取,多退少补,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标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无息)。
五、招标单位信息
招标单位: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地址:萍乡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工业园东区
邮编:337000
联系人:刘先生 18870993600 蔡先生18870598169
电子邮件:agqhb@pxsteel.com
网址:www.pxsteel.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湘东支行
账号:36001752010052504776
监督电话:0799-6356116
附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人代表授权书
3.承诺书
4.技术要求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9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姓名: ,身份证号: ,在我公司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我公司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钢包整体浇注料总包采购招标(业务编号:ZB/SC2024-BS210)项目招标活动,签署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法人代表授权书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按营业执照上住所填写)。
法定代表人 特授权 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贵公司钢包整体浇注料总包采购招标(业务编号:ZB/SC2024-BS210)活动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的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署的上述文件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有效期:2024年9月29日至 2027年 12 月 31 日。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之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字: 授权人(盖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职务: 职务:
电话: 电话:
单位名称:(公章)
签署日期:2024.9.29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附件3
承诺书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我司自愿参与贵司钢包整体浇注料总包采购(业务编号:ZB/SC2024-BS210)招标项目的投标,现承诺如下:
一、我司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本项目投标,理解并接受贵公司的开标、评标、定标等相关规定。
二、我司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所有法人资料及有关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持有,不存在失效、虚假的情况。
三、严格遵守贵司的有关规定,投标中不围标、不串标、不泄标,以及不排挤其他投标人参与公平竞争。
四、在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之内不撤回投标,中标后在贵司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我司自愿接受贵司处理(如: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没收投标或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造成贵司的经济损失赔偿及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2024年9月29日
附件4
技术要求
一、35吨钢包整体浇注料总包范围:含钢包整体浇注料、透气砖、座砖,钢包浇、拆、修补、烘烤,钢包盖板浇注料供应、打结及修复,烘烤器纤维组件供应、打结及修复等,由供方负责施工。
(一)月平均钢包包龄大于(含)120炉按合同价格结算;月平均包龄大于(含)110炉小于120炉按合同价格90%结算;月平均包龄大于(含)100炉小于110炉按合同价格80%结算;月平均小于100炉不予结算。
(二)凡钢包穿包,经确定属于供方原因的(炼钢厂出具证明),流损小于1吨按10000元/次扣罚,流损大于(含)1吨以上,按100000元/次扣罚。若钢包穿包造成设备、人员事故,由需方召开事故分析会裁定。
(三)月平均钢包座砖使用寿命大于(含)120炉。
(四)因供方原因影响需方正常生产的,由供方赔偿实际损失额。
(五)钢包、座砖、透气砖月平均使用寿命基准指标为120炉,由于需方原因造成钢包提前下线中修的,视同为供方的钢包包龄、座砖、透气砖使用寿命达到了基准指标。
(六)若因钢包扩容,钢包包龄月平均未达到120炉的,包龄大于(含)110炉小于120炉,按100%结算;月平均包龄大于(含)100炉小于110炉,按90%结算;月平均包龄小于100炉不予结算。
二、65吨钢包整体浇注料总包范围:含钢包整体浇注料、透气砖、座砖,钢包浇、拆、修补、烘烤,钢包盖板浇注料供应、打结及修复,烘烤器纤维组件供应、打结及修复等,由供方负责施工。
(一)返修后钢包月平均使用寿命大于(含)150炉正常结算,每低一炉按62吨/炉扣罚;月平均寿命小于(含)148炉,每低一炉按124吨/炉扣罚;月平均寿命小于(含)145炉,不予结算。
(二)凡钢包穿包,经确定属于供方原因的(炼钢厂出具证明),流损小于1吨按10000元/次扣罚;流损大于(含)1吨以上,按100000元/次扣罚。若钢包穿包造成设备、人员事故,由需方召开事故分析会裁定。
(三)透气砖、座砖月平均使用寿命大于(含)75炉,返修后,月平均使用寿命大于(含)150炉。
(四)因供方原因影响需方正常生产的,由供方赔偿实际损失额,并取消供应商中标资格。
(五)返修后钢包、座砖、透气砖月平均使用寿命基准指标为150炉,由于需方原因造成钢包提前下线中修的,视同供方的钢包、座砖、透气砖使用寿命达到了基准指标。